一、业务介绍
财务公司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、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。
1.一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,只能办理转账结算,不得向私人账户转款汇款,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。
2.专用存款账户主要包括保证金专户、党费经费专户、工会经费专户、信贷专户、基建专户、技改专户等。
二、业务办理所需资料
1.成员单位申请账户开立,公司要求其提供开户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(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,开户许可证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授权经办人身份证等。)
2.公司核实成员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的名称,应与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保持一致。
3.成员单位申请账户开立、撤销及更换印鉴等业务,可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,也可授权他人办理。
(1)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,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(2)授权他人办理的,应出具相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书面授权书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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